2020注安《法规》考点:立法目的、适用范围
为应对2020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,编辑整理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2020年版的最新备考难点,希望给各位考生带来帮助!
相关文章
Ctrl+D收藏本页!
更多注册安全工程师最新活动(资料,图书,视频统统免费送)及最新资讯:
关注官方微信“zcaqgc”
加入注册安全工程师交流备考群:620276701
一、立法目的
l.明确安全生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地位和作用
2.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
3.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
4.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
5.依法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
二、适用范围
《安全生产法》是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普遍适用的基础性、综合性的法律。
(一)空间的适用
《安全生产法》第二条规定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(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)的安全生产,适用本法”。
香港和澳门的安全生产立法,应由这两个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自行制定。
(二)主体和行为的适用
法律所谓的“生产经营单位”,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,即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个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组织,既包括企业法人,也包括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、事业单位、个人合伙组织、个体工商户等其他生产经营主体。
(三)排除适用
《安全生产法》第二条规定:“……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、铁路交通安全、水上交通安全、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、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,适用其规定。”
对这种排除适用的特殊规定,应当从下列4个方面理解:
(1)《安全生产法》确定的安全生产领域基本的方针、原则、法律制度和新的法律规定,是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无法确定并且没有规定的,它们普遍适用于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、铁路交通安全、水上交通安全、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、特种设备安全。
(2)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、铁路交通安全、水上交通安全、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、特种设备安全现行的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已有规定的,不适用《安全生产法》。
(3)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、铁路交通安全、水上交通安全、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、特种设备安全没有规定的,适用《安全生产法》。
(4)今后制定和修订有关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、铁路交通安全、水上交通安全、 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、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、行政法规时,也要符合《安全生产法》确定的基本方针原则、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,不应抵触。
【单选】《安全生产法》第二条明确排除适用的特殊规定。下列关于《安全生产法》适用范围的说法,正确的是( )。
A.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对铁路交通安全没有规定的,适用《安全生产法》
B.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对非煤矿山安全没有规定的,不适用《安全生产法》
C.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另有规定的,适用《安全生产法》
D.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对危险化学品安全另有规定的,不适用《安全生产法》
【答案】A
【解析】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(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)的安全生产,适用本法;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、铁路交通安全、水上交通安全、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、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,适用其规定。
【单选】下列关于《安全生产法》适用范围的说法,正确的是( )。
A.个体生产经营企业不适用《安全生产法》
B.民营企业安全生产不适用《安全生产法》
C.外商独资企业安全另有规定的,适用与其规定
D.铁路交通安全另有规定的,适用与其规定
【答案】D
【解析】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(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)的安全生产,适用本法;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、铁路交通安全、水上交通安全、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、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,适用其规定。
考试热点:
以上就是中公建设工程网小编整理的安全工程师考试备考难点,此外,小编还给大家整理了复习考点、历年试题、模拟试题等考试资料,更多备考资料持续更新中。